2015-08-21 14:53:00 來源:中國青年網 作者:李彥龍
關于服務期間放假請假事宜
根據《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者管理辦法》的有關規定,志愿者享有國家相關法律、法規規定的休息(假)權。志愿者請假應提出書面申請(因病請假需提供醫院證明),并由相應機構審批,具體規定如下:
。ㄒ唬┱埣1-2天的,由服務單位審批。
。ǘ┱埣3-10天的,經服務單位同意后,報服務縣項目辦審批。
。ㄈ┱埣10天以上的,經服務縣項目辦同意后,報服務省項目辦審批。
。ㄋ模┦录倜看卧瓌t上不超過15天,1年內累計不超過20天(報考研究生、公務員或參加執業資格考試和各類企事業單位舉辦的招聘考試除外),逾期取消服務資格,終止服務協議。
。ㄎ澹└鞣⻊湛h項目辦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志愿者返鄉探親和返崗時間。未經批準,超過規定返崗時間2天的視為違約,原則上取消志愿服務資格。不可抗力因素除外。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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